跳單是什么意思呢
買房的時候,通過中介可以省去很多繁瑣的事情。中介比較了解房產交易的流程,但是中介要收中介費,因此也就產生了有些人想“跳單”的情況發生。那么跳單是什么意思呢?下面小編就來解答一下大家的疑問。

跳單是什么意思呢
跳單亦稱為跳中介,是指買受人或出賣人已經與中介(公司)簽署了預售確認書、委托求購協議或出賣協議,中介公司已經按照協議履行了提供獨家資源信息并促使買賣雙方見面洽談等促進交易的義務,買賣一方或雙方為了規避或減少按照協議約定履行向中介交付中介費的義務,跳過中介而私自簽訂買賣合同的行為。
跳單違約行為的認定
1、中介是否積極履行居間服務。
中介作為居間人主要義務是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故中介能否主張“跳單”違約的前提,要看是否已簽訂居間合同,中介是否提供房源信息、實地查看房屋等媒介服務,是否積極履行居間義務。
2、委托人是否利用了該中介提供的居間服務成交。
這是衡量委托人是否“跳單”的關鍵,重點看中介的委托權限是獨家代理還是非獨家代理;若是非獨家代理,即賣方同時在多家中介“放盤”場合,則需考量多家中介提供訂約機會的先后順序、履行居間服務的程度,以及委托人實際利用了哪家中介公司的媒介服務成交等因素。
3、委托人是否存在逃避支付中介費的故意。
是否為交易付出了合理的對價是認定構成“跳單”違約與否的重要依據,當委托人利用了中介提供的信息、機會后,為了不付中介費私下成交,又或者為少付中介費惡意到另一家中介成交,則很有可能構成“跳單”違約。
買房換中介算跳單嗎
買房換中介可能算跳單,認定跳單的行為有:
1、看中介是否履行中介服務,如提供房源信息、實地查看房屋等,并已與中介簽訂中介合同后換中介,視為違約;
2、如果房屋非獨家代理,多家中介擁有該房源信息,需考量換中介前,是否促進雙方成交,按先后服務順序,看是否跳單;
3、買方利用中介提供的信息后,為逃避中介費私下成交,或為少付中介換中介成交,可能構成跳單。
跳單會有什么不利影響
之所以容易發生“跳單”,是由中介合同自身特征決定的。中介服務合同的客體是服務行為,該客體的非實體性往往會使接受服務一方在向服務提供方支付對價時產生極度的心理不平衡,容易產生“不讓中間商賺差價”的想法。但在商品經濟社會,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人類勞動才是商品價值的終極度量衡,所以中介服務合同中的服務行為作為中介人基于自身信息資源優勢及現實勞動付出的凝結,理應被尊重并收獲合理對價。
“跳單”行為不僅會損害中介人、委托人的利益,而且不利于房地產行業的健康發展。對中介人而言,中介人在中介活動中積極服務,提供適合的房源與交易機會,為委托人節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委托人在滿足自身需求的同時理應為自己的獲益“買單”。“跳單”是對中介人辛勤付出的踐踏,損害了中介人的合法權利。對委托人而言,其本可通過中介服務,規避房產交易風險、保障購房資金安全,但因委托人跳開中介,無法獲得有保障的中介服務,沒有專業的服務機構保駕護航,一旦發生問題,往往賠了夫人又折兵,輕則“花錢買教訓”,重則“錢房兩空”。進一步講,“跳單”更是房地產交易行業惡性循環的助燃劑,加深了委托人與中介人之間的不信任,擾亂行業的規范和秩序,不利于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