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湖南省居民電價有所調整
合理制定電價政策,有利于推動能源領域的創新和發展。下面是為大家整理的2月1日起湖南省居民電價有所調整,請看!喜歡可以收藏分享喲!

2月1日起湖南省居民電價有所調整
(一)分檔電量
第一檔電量為200千瓦時及以內。
第二、三檔電量分季節,春秋季(3、4、5、9、10、11月)第二檔電量為超過200千瓦時—350千瓦時,第三檔電量為350千瓦時以上;
冬夏季(1、2、6、7、8、12月)第二檔電量為超過200千瓦時—450千瓦時,第三檔電量為450千瓦時以上。
(二)分檔電價
第一檔電量以內,基準電價按我省現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標準執行(其中不滿1千伏的居民用戶基準電價為0.588元/千瓦時);
第二檔電量區間,在基準電價的基礎上,每千瓦時加價0.05元;
第三檔電量,在基準電價的基礎上,每千瓦時加價0.30元。
對尚未由供電企業實行“一戶一表”直接抄表到戶的商品房、保障性住房、企事業單位小區(宿舍)等城鄉居民住宅小區合表用戶,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其用電價格在居民用戶基準電價的基礎上,每千瓦時提高0.016元;
對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含城鄉居民住宅小區公用附屬設施用電、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電、社會福利場所生活用電、宗教場所生活用電、城鄉社區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服務設施用電、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用電、監獄監房生活用電),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其用電價格在居民用戶基準電價的基礎上,每千瓦時提高0.046元。
三、加大居民用電“一戶一表”改造力度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供電企業,要按照省發改委《關于印發〈湖南省城鎮住宅小區居民“一戶一表”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發改能源〔2023〕439號)精神,科學制定存量居民合表用戶“一戶一表”改造方案,加快改造進度,并執行居民階梯電價制度,改造費用不向居民用戶收取,供電企業因此增加的固定資產折舊及運營維護費用等,納入輸配電成本,擇機通過調整銷售電價予以疏導;新建居民小區供電設施要按照“一戶一表”的標準進行建設,由供電企業統一負責運行維護,執行階梯電價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