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制股票委托交易規則
注冊制股票就是發行人在申請發行股票的時候,必須要依法將公開的各種資料完全準確地向證券監管機構進行申報。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注冊制股票委托交易規則,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注冊制股票委托交易規則
一、集合競價期間上市前5個交易日,滬深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的報價范圍略有不同:
【1】上交所開盤集合競價申報價格不高于前收盤價格的9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盤價格的50%;
【2】深交所開盤集合競價期間的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為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的900%以內。
【3】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收盤集合競價期間的有效申報價格范圍都是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4】第6個交易日起,有效報價范圍是前收盤價的上下10%。
二、連續競價期間,滬深交易所主板的報價范圍是一致的。報價范圍是前收盤價的上下10%,其次報價時要滿足有效申報價格范圍,具體如下:
【1】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于“買入基準價格的102%”或“買入基準價格+0.1元”的兩者取高值;
【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于“賣出基準價格的98%”或“賣出基準價格-0.1元”的兩者取低值。
注冊制股票代碼幾開頭
在我國股票交易中,科創板、創業板和北交所股票實施注冊制。其中,科創板股票代碼68開頭、創業板股票代碼30開頭、北交所股票代碼8開頭。
另外,A股進入全面注冊制時代。在注冊制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或者存托憑證上市首日證券簡稱首位字母為“N”,上市后第二至第五個交易日證券簡稱首位字母為“C”。另外,發行人尚未盈利的,其股票或者存托憑證的特別標識為“U”;發行人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其股票或者存托憑證的特別標識為“W”。
注冊制股票打新風險高嗎
和以前審核制股票打新相比,全面實行注冊制后股票打新的風險是增加了的,相對來說,注冊制股票打新的風險還是比較高的。這些風險主要來自于新股破發風險、股價波動風險以及資金投入風險。具體如下:
【1】注冊制股票新股破發的風險增加了,一旦新股上市首日破發了,對于投資者來說不僅不會帶來收益,還會造成一定的虧損。注冊制之后,新股發行的價格和市盈率普遍上升,新股的性價比下降,再加上注冊制下新股發行速度可能加快等原因,可能會讓新股上市后的價格更容易破發。
所謂的破發就是指新股上市跌破了發行價,往往發行價就是投資者申購新股的成本價。當新股上市當天的價格跌破發行價,就會給投資者造成虧損。
【2】股價波動的風險。新股上市后前5個交易日是不設漲跌幅限制的,這樣一來股票上漲、下跌的幅度增加了。投資者獲益幾率增加的同時,虧損的風險也增加了。
【3】資金投入的風險。全面注冊制后,新股發行價格往往比之前的要高,這樣也就意味著投資者一旦新股申購中簽了,需要投入的資金就會更多。投入的資金越多,面臨的風險也就越大。
新股注冊制什么意思
新股注冊制主要是指發行人在申請發行股票時,必須依法完整、準確地向證券監管機構申報各類公開信息。證券監管機構的職責是對備案文件的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及時性進行形式審查,不對發行人資格進行實質性審查和價值判斷,將發行公司股票的好壞交由市場決定。
注冊制的核心是,只要證券發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虛假、誤導或遺漏,即使證券沒有投資價值,證券監管機構也無權干預,因為自愿欺詐被認為是投資者不可剝奪的權利。股票發行登記制度主要是指發行人在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