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實物國債的含義與意義
實物國債是“貨幣國債” 的對稱,又稱“實物公債”,以貨幣計值,并按事先商定的商品折價,用實物償還本金的公債。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如何把握實物國債的含義與意義,歡迎閱讀!
實物國債的含義是什么?
實物國債是一種實物債券,以實物券的形式記錄債權,面值不等,不記名,不掛失,可上市流通。發行期內,投資者可直接在銷售國債機構的柜臺購買。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的投資者,可委托證券公司通過交易系統申購。發行期結束后,實物券持有者可在柜臺賣出,也可將實物券交證券交易所托管,再通過交易系統賣出。
實物國債的意義
實物國債與實物債券不是同一個含義。有關實物債券的內容請參考實物債券。
依照不同的發行本位,國債可以分為實物國債和貨幣國債。
實物國債是新中國剛成立時,陳云為抑制當時的惡性通脹采取的一個措施。
1950年底,為了不用增加貨幣供應量彌補當時的財政赤字,陳云決定發行國債。但當時人民幣幾乎處于完全崩潰的邊緣,物價上漲依然兇猛。如果發行貨幣國債,可以肯定不僅價格奇低,而且可能根本就沒有人買。為此,陳云想出了以實物為計價基礎的實物國債,當時叫“人民勝利折實公債”。公債的單位定為“分”,每分以上海,天津等六大城市的大米6斤,面粉1.5斤,白細布4尺,煤炭16斤的平均批發價的總和計算。此平均批發價總和統一由中國人民銀行每十日公布一次。公債分5年償還,年息五厘。每年付一次利息。(當時的工資也是按實物發放的。)
我不知道歷史上是否有先例,也不知道這是陳云個人的決策還是某智囊的建議。不論怎樣,最終遏制的人民幣的惡性貶值和當時的惡性通脹。這在歷史上也許是唯一的,至少西方沒有過,因為這種做法沒有任何當時或現在的經濟學理論做基礎。在上世紀80年代發生過通脹,當時有人到美國經濟學大師那里去求高招,得到的回答是西方是從中國學習如何治理通脹的。這個故事我沒有找到準確的依據。
這個做法的歷史意義是,實際上將當時的人民幣建立在關鍵物資的基礎之上,沒有金本位,也沒有所謂“虛金本位”。
這段歷史似乎已經被人們忘記了。政府在治理目前的通脹時,或采取行政措施抑制蔬菜價格,或提高存款準備金和利率。前者還有某種“計劃經濟”的影子,后者則完全是現代經濟學理論的政策。沒有思考當年的成功經驗中的合理的,必然的核心。
與貨幣債券的對比
另外,憑證式國債肯定不是實物國債,只不過是類似大額存單式的國債。當年的國債就像一種貨幣一樣,面額有100元等。
在現代社會,絕大多數國債屬于貨幣國債,實物國債已非常少見。
“實物國債”與“無記名式(實物)國債”并不相同,“無記名式(實物)國債”屬于“實物債券”的范疇,而非“實物國債”。因此證券類書籍在介紹“無記名式(實物)國債”時,多采用“無記名式國債”、“無記名式(實物)國債”、“無記名式國庫券”等名稱,而未采用“實物國債”名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