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可轉債強制贖回的含義與條件
可轉債可以上市之后賣出,也可以轉換成股票賣出,甚至可以等待公司強制贖回,那么強制贖回的含義與條件是什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可轉債強制贖回的含義與條件,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可轉債的含義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一般戲稱,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股票。
當可轉債失去轉換意義,就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實現轉換,投資者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
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可轉債強制贖回的含義
可轉債強制贖回指可轉債觸發提前贖回條件時發行人按照一定的價格向可轉債持有人強制性贖回的操作,觸發強制贖回條件可轉債虧損的概率較大,投資者可以提前賣出或者轉股避免造成損失。
可轉債強制贖回的價格一般在101-103元之間,在可轉債贖回登記日收市后,未實施轉股的將停止交易和轉股,按照債券面值100元/張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被強制贖回??赊D債的面值都是100元一張,比如你持有兩張可轉債,被強制贖回,若是你的買入價格是100元每張,那么你只能獲得幾塊錢的利息,若是你的買入價格低于100元的話,能夠獲得更多,若是你的買入價格高于105元被強制贖回,你還會虧。
可轉債強制贖回的條件
可轉債轉股期內其股票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公司有權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債。
意思就是可轉債在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不低于130元每張,就會被強制贖回,所以有些人認為可轉債強制贖回是好事,意味著自己賺到錢了,但也有人認為這是壞事,若是在可轉債被強制贖回之前沒有及時的賣出去,只能獲得本金加約定好的微薄的利息,或將面臨近30%的損失。
可轉債強制贖回有導致投資損失的風險,畢竟可轉債強制贖回的條件擺在那里,要是可轉債一直是虧損的,價格低于100元以下,也不可能被強制贖回,不過這種情況可以持有到期,公司也會支付本金與利息。不過會需要一個漫長的時間,意味著投資者的錢會被凍結好多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