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企業債券的程序
按照我國“控制規模、集中管理、分級審批”的企業債券發行制度,企業債券發行時需要經過配額審核與資格審核兩個環節。上周給大家介紹了配額審核程序的具體環節,今天要繼續跟大家分享資格審核程序的相關法律知識。
發行企業債券除了遵循一定的原則外,還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實行。這些程序包括:
(1)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報送有關文件,并請求審查批準。有關文件包括發行債券的申請書、營業執照、企業主管部門同意發行債券的證明文件、計劃部門準予進行固定資產投資的批準文件、發行企業債券的章程或辦法、企業上兩個氣度和季度經主管部門或會計事務所簽證的財務會計報表、中國人民銀行要求其提供的其他資料等。這些文件經中國人民銀行審核批準,發給發行債券許可證。
(2)向主管機關申請。在申請書中要寫明企業的名稱、經營項目、發行債券的原因、擬發債券總額、籌資用途、發行期限、企業現有的資產總額、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等事項,經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后,發給批準發行的證明文件。
(3)公布章程。申請發行債券的企業,經過主管機關批準后,即可制定章程。章程包括企業的經營管理簡況、自有資產凈值、發行債券的目的、效益預測、債券總面額、還本付息方式、風險責任等內容。
(4)職工代表大會決議。企業發行債券的決議,由廠長、經理提請職工代表大會決議,決議應由多數出席會議的代表通過,才能生效,才能申請發行。
(5)制定發行方案。債券知識中發行方案內容包括:①發行辦法與資信評議。債券的發行可供選擇的方式有兩種。公募(由發行代理人代為向社會大眾集資)、私募(由某金融機構作主干事,在金融機構內部認購)。通常公募債券需要進行資信評級,而私募不需進行資信評級。②決定償還方式。其方式應根據用資的實際決定是中途償還,還是到期償還。③期限、利率、價格的選定。期限常根據發行者的需要而定。利率可采取固定利率或浮動利率,價格可供選擇的有面額價格、折扣價格。
(6)選定委托代理人,簽訂協議與合同。如果是采取間接發行的方式,就必須選定合適的代理人代為發行。代理人既可以選擇金融機構(銀行),也可選擇某證券公司。選定后簽訂合同,合同中必須注明是代銷還是包銷。
(7)債券投資者認購企業債券,在公開發行(公募)條件下,債券的發行是否順利,有賴于債券投資者購買的積極性及購買程度。在購買者購完發行債券的總額時,債券發行工作即告結束。
由此可見,我國企業發行債券審批程序之繁瑣。這就使得很多企業,尤其是中小民營企業,要想獲得批準更是難上加難。這導致企業耗費相當多的時間精力,而審批通過與否卻還存在極大的不確定性。很多企業為了避免錯過募集資金使用的最佳時機,紛紛“繞道而行”,企圖避開繁雜的審批,但這無疑增加了企業的法律風險。
債券融資往往涉及數額巨大,社會影響廣泛,企業很容易面臨擅自發行公司、企業債券罪這一嚴重刑事后果。因此要提醒廣大企業注意,發行債券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的審批程序進行,防范由此可能引發的法律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