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后可否重新注冊的呢
想把現在的公司先做注銷,過一段時間后再注冊新公司,這樣可以嗎?注銷公司又應該怎么做?今天小編整理了公司注銷注冊流程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
公司注銷后可否重新注冊
答:可以咨詢當地的工商部門。
怎么注銷公司
一、如何注銷公司?
(一)公司解散,依法應當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3、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決議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三)公司申請注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
2、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文件;
3、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準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國有獨資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注銷登記證明。
(四)經公司登記機關注銷登記,公司終止。
二、公司注銷后公司的債權如何處理
1、公司辦理注銷登記后,股東發現公司在清算中遺漏債權或其他財產權益,股東能否對相關債務人或義務人主張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規定,公司解散后,股東應當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完畢并辦理注銷登記后,公司歸于消滅。由于經合法清算后的公司剩余財產,由股東依法進行分配后歸股東所有,因此,股東在公司注銷后,發現公司對外尚有債權或其他財產權益的,可以自己的名義依法提起訴訟,主張權利。
2、股東對外主張原公司的債權或財產權益時,是否應由全體股東作為共同原告提起訴訟?
鑒于股東主張原公司對外享有的債權或財產權益,與股東之間就公司剩余財產進行分配屬于不同的法律關系,因此,除非原公司全體股東愿意作為共同原告提起訴訟外,法院一般無需追加全體股東作為共同原告提起訴訟。如多個股東就不同一筆債權或財產權益分別提起訴訟,法院可合并審理。
3、股東在公司注銷后,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遺漏的債權或財產權益,其他股東提起訴訟,要求對該財產權益進行分配,法院應如何處理?
股東在公司注銷后,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遺漏的債權或財產權益,該債權或財產權益原屬于公司財產,應當歸屬于全體股東,由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規定進行分配。因此,股東在公司注銷后,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遺漏的債權或財產權益,其他股東有權提起訴訟,要求獲得財產利益的股東對該財產進行分配。
4、公司在未向債權人足額清償債務的情形下注銷后,股東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遺漏的債權或財產權益,公司債權人能否要求獲得利益的股東在所獲財產利益的范圍內清償債務?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解散應當進行清算。在清算過程中發現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因此,股東自行對公司清算完畢應當以公司全部債務清償完畢為條件。股東自行對公司進行的清算不具有債務免除的效果。因此,公司在未足額清償債務的情況下注銷,股東又在公司注銷后獲得公司債權或財產權益,債權人有權要求獲益股東在所獲財產利益的范圍內清償公司債務。
5、股東未經合法清算注銷公司后,又以自己名義主張公司對外債權或財產權益,應如何處理?
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自行對公司進行的清算不具有免除公司債務的功能。如果股東未經合法清算而注銷公司,導致公司債權人利益受到損失的,應當對公司債權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在公司注銷后,公司的財產權益應歸股東所享有,股東可對外主張原公司的債權或財產權益。
6、公司在破產程序終結后辦理注銷登記,又發現公司破產清算程序中遺漏債權或其他財產權益,應當如何處理?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并經破產清算與分配,公司對外不能清償的債務不再清償。因此,破產清算具有免除破產企業債務的效果。在破產程序終結后,如發現公司還享有債權或其他財產權益,該權益應當首先用于向全體債權人清償,在清償完畢前,被宣告破產的公司的股東或上級主管部門不享有該財產權益。
屆時,經法院許可保留的破產清算組尚未被撤銷的,則可由清算組對外主張債權或相關財產權益。所獲財產經法院決定,可進行追加分配或指定相關單位或人員予以保管。
如破產清算組已被撤銷的,原公司股東或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可依法向審理破產案件的法院申請恢復成立清算組或重新成立清算組,以清算組名義對外主張原公司的債權或財產權益。是否準許,由法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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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注冊公司
一、注冊公司流程大致如下:
1、咨詢領表
2、查詢名稱
3、頒發核準書
4、編寫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
5、材料受理
6、領取執照、刻章
7、開立基本戶
8、核定稅種
二、注冊公司流程查名所需材料:
1、全體投資人簽署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2、全體投資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申請名稱冠以“中國”、“中華”、“國家”、“全國”、“國際”字詞的,提交國務院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4、全體投資人身份證復印件,投資人為公司的則提供營業執照,投資人為外籍人員則提供護照。
三、注冊公司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
5、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6、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7、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8、住所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原件或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產權證復印件;以上不能提供產權證復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產權使用證明復印件
9、《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0、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11、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復印件
四、注冊公司流程所需時間:
1、名稱查詢:5個工作日
2、準備材料,全體股東簽字:3個工作日
3、工商注冊登記:5個工作日
4、開設基本賬戶:7個工作日
5、核定稅種:7個工作日
注冊香港公司的注意事項
表格提交期限
表格必須于申報表日期后42日內送交登記。晚交者必須繳付較高的注冊費用。有關所需繳付費用的詳情,請參閱《主要服務收費表》資料小冊子。
簽署注意事項
本表格必須由一名董事或秘書簽署,公司注冊處不接納未簽妥的表格,并會將表格退回提交人。公司注冊處將依據公司重新提交已簽妥的表格的日期,計算所需繳付的注冊費用。
費用注意事項
1.本表格必須連同正確的每年注冊費用一并提交,否則公司注冊處不會接納,并會將表格退回提交人。公司注冊處將依據公司重新提交表格的日期,計算所需繳付的注冊費用。
2.如以郵寄方式提交本表格,請附上繳付所需費用的港幣劃線支票,支票抬頭注明「公司注冊處」。請勿郵寄現金。
商業名稱
請申報公司經營業務時,除公司名稱外,所采用的任何商業名稱。
注冊辦事處
注冊辦事處的地址必須為公司于申報表日期的地址。非香港地址、「轉交」地址及郵政信箱號碼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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