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去辦組織機構代碼證怎么注銷
注冊了的公司卻沒有去辦組織機構代碼證,這時候要怎么辦?還能不能注銷呢?今天小編整理了未去辦組織機構代碼證怎么注銷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
未去辦組織機構代碼證怎么注銷
組織機構代碼證是各類組織機構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通行證。代碼是“組織機構代碼”的簡稱。組織機構代碼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依法登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頒發一個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始終不變的代碼標識。
建立代碼統一標識制度的意義: 對單位法人實行組織機構代碼和自然人實行社會保障號碼制度,是國家整個經濟和社會實現現代化管理的基本制度,盡快建立這一制度對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推動社會進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且具有緊迫性。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國家質檢總局下設單位)負責此項工作,為了規范和加強組織機構代碼管理工作,充分發揮組織機構代碼在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 ,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110號總局令《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
辦證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辦證
申領
各類組織機構,包括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中央或外省(市)、自治區新疆機構、國外、港澳特別行政區及臺灣非政府組織的駐疆機構和其他依法設立的組織機構應當自批準成立或核準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批準文件或者登記證書,到批準成立或者核準登記的機關所在地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代碼登記,領取代碼證[1] 。
遺失補辦
遺失補辦需在當地任一份地市級以上報紙刊登遺失聲明,列明機構名稱、機構代碼機構地址、有效期限和所遺失代碼證的正副本電子副本IC卡,憑報紙到原發證部門補辦。(資料齊全的,三個工作日辦結)
注銷
組織機構依法終止,其單位應自登記核準注銷30日內,到原發證部門辦理《代碼證》注銷手續,《代碼證》注銷需提供以下資料:(1)稅務部門注銷稅務登記證的回執;(2)其他機構須登記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的核準注銷文件原件及復印件;(3)《代碼證》正、副本及電子正副本(IC卡);(資料齊全的,即來即辦)。
其他申請
申請證書、到期換證、變更、換證須提交材料
1、企業單位:
1.1企業法人:攜帶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須發的營業執照原件,法定代表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變更、換證單位還需提交稅務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2企業分支:攜帶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法人機構年審過的代碼的復印件(含蓋公章)。變更、換證單位還需提交國稅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3個體工商戶:攜帶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必須有核準的字號名稱)個體工商戶營
業執照原件,復印件、負責人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工商所開局的個體工商《開業準許通知書》。變更、換證單位還需提交稅務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行政機關
2.1機關法人:攜帶各級政府或編委批準的三定方案,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任命文件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2機關分支:攜帶各級政府或編委批準的三定方案,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原件、復印件、主管部門年審過的代碼證復印件(含蓋主管單位公章)。
3、事業單位
3.1事業單位:攜帶各級政府、機構編委部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三定方案文件或頒發的事業單位登記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任命文件(或單位公函)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主管部門年審過的代碼證復印件(含蓋主管單位公章)。變更、換證單位還需提交稅務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2事業分支:攜帶各級政府、機構編制部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三定方案文件或頒發的事業單位登記證書,負責人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主管部門年審過的代碼證復印件(含蓋主管單位公章)。變更、換證單位還需提交稅務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社會團體:攜帶各級民政部門批準及頒發的社團登記證,法定代表人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業務主管部門年審過的代碼證復印件(含蓋業務主管單位公章)。
5、工會法人:攜帶該工會成立的批文,各級工會頒發的工會法人資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6、民辦非企業:攜帶各級民政部門批準及頒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變更、換證單位還需提交稅務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其他依法成立的機構:攜帶有權批準成立該機構的縣級以上主管部門的批文,負責人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該機構主管部門年審過的代碼證復印件(含蓋主管單位公章)。
交款領取證書
辦理《代碼證》申領、變更、換證、補辦需繳納證書費:18元/套(1正1副),技術服務費每家90元,電子副本IC卡:40元/卡。資料齊全的三個工作日辦結。
違規處罰
若不按時辦理申領、變更、換證、年檢、注銷手續的,按《辦法》規定進行處罰。
組織機構代碼證有哪些用途
社會活動中有兩大主體,即“自然人”和“組織機構”。“組織機構”即通常所說的企業、事業、機關、社會團體等單位。每個自然人都要從戶籍管理機構領取一個惟一標識身份的公民身份證號碼;同樣道理,每一個組織機構一成立即要到相應的組織機構代碼管理機構,申領一個惟一標識身份的組織機構代碼。
任何類型的組織機構,包括企業、事業、機關、社會團體和隨著經濟發展所涌現出的新類型的組織機構,只要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依法注冊的組織機構,都要申領組織機構代碼。因為,組織機構代碼是組織機構的“身份證號”,它在企業從成立到注銷的整個過程中是惟一的、始終不變的。
組織機構在申領組織機構代碼時,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和副本,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電子副本(IC卡)。相應的組織機構的基本信息,如組織機構名稱、代碼、法人代表姓名、經濟類型、地址等基本信息就記入這些代碼載體中,以便查驗和應用。
組織機構代碼是信息化發展的產物,是在信息化條件下國家實現對組織機構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1989年10月,國務院發布《國務院批轉國家技術監督局等部門關于建立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統一代碼標識制度的報告的通知》,奠定了我國建立組織機構統一代碼標識制度的重要基礎。同年,原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實施GB11714《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編制規則》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組織機構代碼由8位數字(或大寫拉丁字母)的本體碼和一位數字(或大寫拉丁字母)的校驗碼組成。1993年3月16日,中央編委批準成立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全國組織機構代碼工作,啟動了全國范圍內的賦碼頒證工作。
組織機構統一代碼標識制度已經成為我國的一項基本管理制度。組織機構代碼制度在國家實現對組織機構的管理,更好地發揮宏觀調控作用,謀求社會的整體協調發展過程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企業注銷程序
注銷國、地稅稅務登記證(國、地稅局)
公司清算組備案(工商局)
刊登注銷公告(發行報紙)
基本戶注銷(開戶銀行)
工商局受理、注銷(工商局)
注銷組織機構代碼證(技術質量監督局)
一、 注銷國、地稅稅務登記證
1、國、地稅稅務登記證
2、所有國、地稅有關材料
3、備案公章
一般由公司財務人員辦理,填寫相關表格并交回所有材料后,等片管員通知。一般要查看公司帳本。
二、公司清算組備案
1、公司備案申請表(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加蓋公司公章)
3、股東會關于成立清算組的決議(全體股東簽署)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刊登注銷公告
登報45天后到企業營業執照發照機關辦理注銷手續。
四、基本戶注銷
1、公司營業執照正本(有些銀行要工商、代碼、國稅、地稅全套證件)
2、開戶許可證
3、印鑒卡
4、印鑒卡上預留印鑒
5、支票本、電匯憑證等銀行相關材料
6、銷戶申請書
一般由公司財務人員辦理,一并辦理基本戶內余額轉帳或取款手續。
五、工商局受理、注銷
1、公開發行的報紙上登載執照注銷聲明的報樣;
2、全部公章及公章準刻證
六、注銷組織機構代碼證
1、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
2、組織機構代碼申報表
3、工商局注銷回執p副標題e
公司注銷流程
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1.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3. 股東會決議解散;
4. 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 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
公司申請注銷登記,應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員工或者具有資格的代理機構的代理人作為申請人辦理注銷登記。
企業所得稅在國稅交納的企業應先辦理地稅注銷手續,注銷流程按先后程序共分為五個步驟分別為注銷地稅、國稅、銀行賬戶、工商登記、組織機構代碼證及統計證。
(一) 注銷地稅流程
1、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稅務登記,領取并填寫《納稅清算申請表》、《納稅清算登記表》各一式兩份、《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其中《納稅清算申請表》要填最近三個整年度的納稅額)
2、委托中介機構出具清稅報告。
3、持清稅報告、《納稅清算申請表》、《納稅清算登記表》、《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及注銷企業提供的稅務登記(正、副本)、代碼章、發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發票(帶齊退票及最后一張已開發票記賬聯)、上級主管部門或股東會撤銷企業決定書、公章到地稅注銷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4、等待地稅通知領取注銷地稅登記通知單。(在未領到注銷通知前務必按期申報納稅)
(二) 注銷國稅流程
1、憑《地稅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國稅辦理注銷登記窗口領取并填寫《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注銷及走逃企業審批表》、《繳銷專用發票申請表》。
2、持填寫完的以上各表,帶齊至注銷日購買的所有新、舊版普通發票及最后一次購買的最后一本增值稅專用發票到專管員處辦理繳銷發票手續。
3、辦完繳銷發票后找專管員辦理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需報送資料如下:⑴填寫業務報批單一式二份;⑵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一式二份;⑶稅務文書領取通知單(受理文書名稱:取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審批表)一式二份;⑷注銷及走逃企業審批表一式二份;⑸《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原件。
4、請專管員進行納稅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待專管員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后,到專管員處領取以下資料:⑴《評估報告》;⑵《業務報批單》;⑶《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⑷《注銷及走逃企業審批表》。
5、用A4紙打印注銷申請書一份:沒有格式限制、寫清楚注銷原因、加蓋企業公章、法人簽字。若是分支機構(或分公司)的企業還需提供一份董事會決議,要求法人及股東簽字、加蓋總機構(或總公司)公章。
6、提交《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評估報告》、《業務報批單》、《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注銷及走逃企業審批表》、注銷申請書、稅務登記正副本原件、營業執照復印件、發票購領薄到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窗口。
7、等待國稅通知領取注銷國稅登記通知單。(未領到注銷通知單前務必按期申報納稅)
(三) 注銷銀行賬戶流程
1、 填寫注銷銀行賬戶申請表,經開戶行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審批。
2、 提交開戶銀行許可證、未使用的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等資料到銀行辦理注銷。
(四) 注銷工商流程
1、領取《企業變更(改制)登記(備案)申請書》及《指定(委托)書》并填寫完整。
2、持《企業變更(改制)登記(備案)申請書》、《指定(委托)書》、注銷銀行賬戶通知單、公章、財務章、合同章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3、大約一周到工商領取注銷工商登記通知單。
備注: ① 獨立核算的有限責任公司企業要先到工商做備案登記,并登報注銷公告一次或三次(于注銷工商登記前45日進行登報公告)和提供中介機構出具的注銷清算報告。
② 全民所有制、合伙制、分支機構和分公司類型企業注銷工商登記不用提供登報注銷公告和清算報告。
(五) 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統計證注銷
領到工商注銷通知單后,持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和統計證到工商辦理注銷手續即可
一、 清算、注銷的必要性
公司歇業后未注銷登記,也無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公司和清算主體為共同訴訟主體;公司歇業后,被登記主管部門注銷登記,但無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負有清算之責的主體為訴訟主體。因此,只有經過合法的清算、注銷程序,公司才能從法律意義上消滅,公司及負有清算責任的清算主體才能免除相關的法律責任。
二、 清算
(一) 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的決議,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決議后15日成立清算組。清算開始之日(決議解散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登記機關、稅務部門、勞動部門及開戶銀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清算指南》、《清算報告書寫格式》、《清算備案申請書》等表格,辦理清算組備案。
4、在工商局認可的報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開始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6、辦理國稅、地稅完稅證明。
7、清算公告滿三個月后,制作清算結束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冊,報股東確認。
(二) 說明:
1、清算組
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組由全體股東組成,也可選任注冊會計師、注冊律師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務的專業人員作為清算組成員,清算組成員不得少于三人。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清算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清繳所欠稅款;
清理債權、債務;
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清算組成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清算組備案
自清算開始之日起15日內須提交備案的材料:
股東會關于公司解散的決議;
清算組成立文件;
清算組各成員的基本材料;
有社會中介機構專業人員參加的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
3、清算通知與清算公告、債權登記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
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其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清算組核定債權后,應當將核定結果書面通知債權人。
書面通知和清算公告應包括企業名稱、住址、清算原因、清算開始日期、申報債權的期限、清算組的組成、通訊地址及其他應予通知和公告的內容。
4、清算財產
清算開始時公司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
清算開始后至清算終結前公司所取得的財產;
應當由公司先使的其他財產權利。
注:公司內屬于他人的財產,由該財產權利人通過清算組收回。
已作為擔保物的財產,由債權人以提保財產為限優先受償,未受償部分視同非擔保債權。擔保物價款超過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部分,屬于清算財產。
5、清算費用
清算組成員和聘請工作人員的報酬;
清算財產的管理、變賣及分配所需要的費用;
清算過程中支付的訴訟費用、仲裁費用及公告費用;
清算過程中為了維護債權人和股東的合法權益支付的其他費用。
6、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7、清算方案
清算財產撥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員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
稅款;
企業債務。
企業未到清償期的債務,也應予以清償,但應當減去未到期的利息;
清算方案應經股東會確認;
清算財產清償后的剩余財產,按投資比例分配給股東;
因債權爭議或訴訟原因致使債權人、股東暫時不能參加分配的,清算組應當從清算財產中按比例提存相應金額。
8、清算報告
清算報告經確認后,視為已解除清算組的責任。但清算組有違法行為的,不在此限。
公司注銷相關
